我市办结首例“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
贵港讯 3月7日,带押过户市民黎先生将尚有50多万元未结清贷款的市办房屋转卖给覃女士夫妇。不到1小时,结首买方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动产登记银行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带押过户九游完成我市首笔“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市办AG超玩会覃女士夫妇也成为我市首例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受益者。结首
据悉,动产登记以往二手房过户必须先还清贷款,带押过户并需先后办理抵押注销、市办房产转移、结首抵押登记等业务,动产登记流程环节多、带押过户九游交易成本高。市办尤其是结首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还贷资金,让不少卖家深感压力大。随着《民法典》施行,明确“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为“带押过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同时也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银行通常会为了贷款资金安全,在登记时约定:“抵押不动产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或抵押期间禁止转让”。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当天,买卖双方及工商银行贵港分行工作人员共同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窗口,现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材料、买卖合同,工商银行出具的《关于同意带押过户的函》,一次性申请办理转移和抵押变更登记,实现“房东卖房—买家付款—房东收款”,前后1个小时就办完所有手续,拿到不动产权证。“真是太便捷了,为贵港营商环境点赞!”覃女士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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