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获刑十一年半!夏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终审判决

综合 2024-10-06 04:59:47 5824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主犯罪案终审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夏某为首的获刑恶势力犯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对首要分子夏某以开设赌场罪、年半非法拘禁罪、夏某寻衅滋事罪、等人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恶势j9并处罚金25000元,力犯对其余六名被告人根据各自的判决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主犯罪案终审并处5000到10000元不等罚金。获刑

据查,年半2017年至2019年2月间,夏某夏某多次开设赌场,等人并组织郑某林、恶势陈某甲、力犯李某负责带人参赌、记账、j9抽水等。期间,为追讨参赌人员的欠款,夏某先后纠集刘某警、郑某林、陈某甲、李某等人以殴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催债的AG超玩会入口手段,有组织的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另外,夏某还伙同妻子陈某乙以及杨某选向梅州市某某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抵押贷款290400元,并把抵押的小车私自出卖给他人,后拒不履行约定的义务。2019年4月4日,夏某、陈某乙、杨某选家属已将抵押贷款全部偿还给某某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得到谅解。 2019年2月12日,公安民警在兴宁市坭陂镇某村抓获夏某、刘某警; 3月4日,郑某林、陈某甲、李某主动到兴宁市公安局坭陂派出所投案; 3月12日、13日,公安民警依法传唤陈某乙、杨某选到案。

主犯获刑十一年半!夏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终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郑某林、陈某甲、李某结伙开设赌场,并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他人,以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向他人索取赌债,强拿硬要,属恶势力犯罪,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夏某、杨某选、陈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刘某警伙同同案人使用暴力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主犯获刑十一年半!夏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终审判决

案经兴宁法院一审、梅州中院二审,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主犯获刑十一年半!夏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终审判决

本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兴法宣

编辑:宋一笑

本文地址:http://www.webtest.ltd/news/83e998938.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驻以色列大使馆:军事冲突频发,在以中国公民切实加强安全防范

风清气正选人!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辛丑年》生肖邮票今日首发!梅州有9800套,集邮迷们快过来~

最低气温可达零下1°C~0°C!梅州启动防冻IV级应急响应

“三品”检查安全出行的保护神

梅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成立

2020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公示!梅州193个品牌产品入选

粤东最长高速公路隧道!大丰华高速鸿图隧道右洞今日贯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