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冲击香港立法会大楼12人暴动罪成
中新社香港3月16日电 香港警方16日公布,年冲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冲击香港特区立法会(立法会)大楼案件,击香涉案的港立14名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16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判刑,大楼动罪当中12人因暴动罪被判监禁54个月至82个月。人暴AG超玩会入口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志腾表示,年冲AG超玩会2019年7月1日下午,击香大批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集结,港立并用铁笼车、大楼动罪铁枝等冲击立法会大楼外的人暴玻璃,然后闯入进行大规模破坏。年冲经调查后,击香警方以“暴动”“刑事毁坏”及“违反行政指令”罪起诉14名被告,港立九游包括12男2女,大楼动罪案发时19岁至40岁。人暴全部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当中12人被判监禁54个月至82个月。
黄志腾表示,有关案件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相信法庭判刑能反映案件的严重性,亦能起阻吓作用。他表示,立法会有独特宪制地位和象征意义,示威者除了破坏立法会大楼的物件,亦是尝试削弱和推翻香港宪制和冲击香港法治,法官在判词中亦指出这是一宗严重案件。
黄志腾提到,此次事件牵涉过千名示威者,警方通过网上片段进行分析,找出14名涉案人士。假如后续有新证据或发现,警方有机会继续进行拘捕及起诉。
本文地址:http://www.webtest.ltd/news/50a999887.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