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这份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综合 2024-10-06 03:52:39 4884

掌上梅州讯  9月28日,中秋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国庆格行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将至诫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份市具体内容如下:


中秋国庆将至,这份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关于规范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

中秋国庆将至,这份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中秋国庆将至,这份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梅州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醒告j9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请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秋营造欢乐祥和的国庆格行节日氛围,现对全市线上线下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将至诫书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份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提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醒告遵循公平、请查合法、中秋j9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AG超玩会入口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各经营主体不得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如:低标高结等)或者价格手段(如:虚构价格比较、虚假折价等),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各经营主体,特别是从事酒店、餐饮、旅游、停车、交通等服务行业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以及对特殊群体的相关优惠政策;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请各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有关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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