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职工 异地查询、办理业务授权渠道有变更,请知悉!
各缴存职工:
为确保运用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办理业务时个人信息安全,请知悉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上线运行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个人授权功能的公积工异通知》(粤建金函[2021]95号)关于:“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城市中心在利用共享平台查询个人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异地转移接续、金缴AG超玩会入口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存职异地公积金贷款信息、地查道AG超玩会异地贷款回执)时,询办九游须经缴存职工本人授权”的理业要求,我市缴存职工需在异地城市公积金中心通过该共享平台办理异地业务的权渠,需到“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微信小程序上搜索“广东公积金”)上授权,变更经授权后办理地公积金中心方可通过共享平台办理相关异地业务。请知悉原通过我中心公众微信号进行异地授权的公积工异渠道自3月1日起关闭,请各缴存职工知悉。金缴
存职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存职2021年2月24日
存职 编辑:张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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