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高对上市公司内部人举报造假的奖励金额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3月15日,高对公司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上市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内部推动一年多次分红。人举完善监管规则,报造九游进一步明确中期分红利润基准,假的奖励金额消除对报表审计要求上的证监理解分歧。要求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高对公司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上市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内部压缩实施周期,人举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报造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假的奖励金额引导优质大市值上市公司中期分红,证监AG超玩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意见指出,严肃整治造假多发领域。严厉打击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加大对财务“洗澡”的九游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上市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和票据交易、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等实施财务造假。
意见强调,防范绕道减持,维护市场信心。坚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大股东、董事、高管在离婚、解散分立、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形下的减持规则,防范利用“身份”绕道。进一步明确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平仓、赠与等方式减持规则,防范利用“交易”绕道。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防范利用“工具”绕道。
意见还指出,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的反舞弊职责。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提高对公司内部人举报造假的奖励金额。对审计评估机构坚决“一案双查”、并联立案,对串通舞弊等违法案件从重处罚,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坚决执行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审计评估机构向监管部门报告执业中发现的造假和侵占线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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